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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申报的说明

更新时间:2018-08-11 10:10:48

第一条  申报条件及补助

在市、县(市、区)按规定补助的基础上,省对通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、成交金额超过200万元的产业化项目,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;通过竞价(拍卖)交易的产业化项目不受成交额的限制,按实际成交金额的2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
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联,距法定期限到期不少于5年的有效授权发明专利的项目。

第二条  申报材料

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:申报书、工作总结、技术交易合同、市、县(市、区)补助的证明材料、审计报告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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