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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乡金凤凰科技大市场服务机构考核办法(试行)

更新时间:2018-12-11 10:46:09

为进一步完善桐乡金凤凰科技大市场服务管理体系,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作用,根据《桐乡金凤凰科技大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  考核目的

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,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,提高科技大市场内中介服务机构质量,发挥中介服务机构作用。

第二条  考核对象

入驻桐乡金凤凰科技大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

第三条  考核程序

1.满一年后,被考核对象根据考核要求准备材料;

2.科技大市场于每年1月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,视情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或到相关被服务单位了解情况;

3.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;

4.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考核对象

第四条  考核机构

考核的责任部门为科技大市场管理办公室,每次考核由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,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。

第五条  考核内容与形式

考核内容分服务能力、服务业绩、制度建设和工作配合四个方面。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,总分值为100分。

第六条  被考核对象需提交的材料

1中介服务机构考核自评表

2. 年度工作总结;

3.附件:

 (1)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批准建立证明材料(加盖单位公章);

(2) 全年财务报表(加盖单位公章);

(3) 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(含姓名、职务、学历、籍贯、职称等);

(4) 年度内上报的各月度统计月报表;

 (5) 年度内上报的各月度统计月报表中涉及的各类服务或销售合同、发票复印件;

 (6) 年度内开展或承接的主要项目以及服务对象汇总清单;

 (7) 年度内举办培训或活动相关资料,包括活动组织方案、讲课提纲、活动通知、签到单复印件等;

 (8) 年度内相关信息报道或宣传信息等;

 (9) 内部管理制度(包括业务流程、收费标准等);

 (10) 考核小组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。

第七条  考核结果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与不合格四种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(含85分)为优秀,75分以上(含75分)为良好,60分以上(含60分)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,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考核对象。

第八条  被考核对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,视为考核不合格:

1.不遵守大市场管理规定,拒不报送相关报表,造成不良后果的;

2.不按规定交纳房租、物业管理、水电等费用的;

3.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的;

4.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;

5.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考核材料或递交材料不真实的(如财务数据等);

6.考核小组认为考核不合格的其它情况;

7.口碑不好并对大市场产业严重影响的;

8.企业满意度调查不合格的(抽样数60%不满意为不合格)。

第九条  被考核对象通过科技大市场上报获得以下荣誉的,在考核时可酌情加分

1.获得各类集体荣誉称号的,按桐乡市级、嘉兴市级、省级和国家级分别加2、3、10、20分;

2.获得各类个人荣誉称号的,按桐乡市级、嘉兴市级、省级和国家级分别加2、3、5、10分;

3.在某项考核指标上成绩特别突出的,可酌情加分。

以上各类加分相加后最高不超过20分。

第十条   本办法由桐乡金凤凰科技大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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